文山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3-10-8 08:14 来自: 文山学院 收藏 分享 邀请

2023年文山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采用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认可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联)考专业成绩。

    2.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情况下,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的计算方式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若考生综合成绩计算结果相同时,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4.若进档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排序择优录取。

    5.若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相同时,则按照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

    6.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照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进行择优录取。

    7.艺术生实行综合分制度的省份,学校按照生源省份要求,对考生综合分进行排序,录取原则同上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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