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3〕1号)要求和《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规定,现把已通过学校审核和区教育局复审的专业测试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7个自然日。
公示期间,考生如有异议,可向我校招生工作组或市、区招考办反映申诉。咨询电话:15323364677。
2024年广州市南外实验学校 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考核名单
1. 注意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可在5月1日,5月2日,5月12日上午任选一天参加,工作人员会提前和考生确定参加时间,可留意15323364677电话。测试当天,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报到。
2. 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认定资格;已入学的,按教育局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3. 专项测试以学生自愿为原则,所有考生和带队老师严格遵守考场秩序,配合做好测试工作。
4. 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或资料进入测试场地,违者取消测试和录取资格。
5. 游泳项目考生须自备:泳装,泳镜,泳帽,毛巾。
6. 跆拳道项目考生须自备:道服。
7. 语言艺术项目考生须自备:如器乐展示须自备相关乐器,谱子(如有钢琴才艺展示,须提前告知工作人员15323364677);声乐展示须自备歌曲;舞蹈展示须自备舞蹈鞋,舞蹈服或练功服等。以上才艺展示,如有伴奏须提前准备好U盘带到学校。
8. 所有报考我校体育特长生,须在专业测试当天提交,三甲医院心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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