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08 14:44:04 作者: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 来源: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 浏览次数:43 文字大小:【大】【中】【小】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类专业2008年招生简章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1995年6月由原广州外国语学院和原广州对外贸易学院合并组建的广东省涉外型重点大学。原广州外国语学院成立于1965年,是原国家教委( ...
3. 舞蹈学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系统的舞蹈与教育理论知识和扎实的舞蹈表演技能,外语运用能力强,能直接参与国际舞蹈表演与舞蹈文化交流的复合型人才,毕业后能够胜任政府部门、社会专业文艺团体、艺术学校、普通院校、企事业单位等部门、机构的舞蹈表演、教学及企业文化管理工作。主要课程设置:舞蹈表演理论、中西方舞蹈史、舞蹈基本功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编导与理论、现代舞基训、舞蹈教育心理学、教育学、中国传统文化与企业管理、音乐曲式分析、舞蹈创作实习等。 4. 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 通过四年的培养,使学生既具有扎实的现代管理理论基础和基本技能,又具有良好的外语运用能力,能直接参与国内外艺术交流、演艺策划、艺术传播等经营与管理工作,成为有现代文化产业理念及经营管理技能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以满足文化部门、演出场 (馆)、艺术团体、艺术院校和文化传媒机构对高层次艺术管理人才的需求。主要课程设置: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艺术管理、文化产业项目策划、管理技巧与沟通、广告策划与创意、涉外文化管理、艺管前沿等。 5. 艺术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掌握视觉传达和数字媒介设计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熟练运用数字技术等多种媒介手段从事平面、立体和空间造型的艺术设计创作与研究,具备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良好综合素质的设计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下设视觉传达设计、数字艺术设计两个专业方向。 主要课程设置:素描、色彩、设计基础、摄影、数码插图设计、影视广告、广告文案与创意、实验短片、VI设计、摄影与光构成、设计史、设计方法与程序、毕业创作与设计。 本专业开设以培养学生的英语交际能力为宗旨的英语课程,主要包括一、二年级以强化英语交际能力为宗旨的英语课程和高年级的英语选修课程。 以上各专业基本学制均为四年,对合格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计划 2008年,我校艺术类各专业计划招生176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范围:面向北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科类均为艺术文)。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在各省的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音乐学(艺术管理)和舞蹈学等4个音乐类专业只认可我校术科单考成绩(如生源省组织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并合格);美术类的艺术设计专业认可各省术科联考成绩(我校该专业术科暂不举行单考)。 三、单考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人文素养; (2)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2、其他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年龄不超过二十二周岁; (2)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舞蹈学专业要求1.62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 (3)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专业要求:发音、呼吸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有一定的艺术特长和文化底蕴。 四、单考报考时间和地点 1. 初试报考时间和地点 2008年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学专业术科考试在武汉、南昌和广州设有初试考点,考生按规定到相应考点参加初试;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和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只在广州设立考点;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各考点报名(确认)、考试,各考点地址和报考时间如下:
2. 复试确认、考试时间和地点 除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外,通过术科初试确定复试考生名单,所有在武汉、南昌和广州参加初试并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到广州考点(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确认并参加复试; 确认时间:2008年3月6日 复试时间:2008年3月7~9日 确认及复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艺术楼 五、单考报名办法 1. 湖北、江西两省的考生只准分别到武汉、南昌考点现场报名并参加初试;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须到广州考点参加初试。在广州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请于2008年2月15~29日登录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从网上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2. 报名(或确认)时,考生须出示生源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同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相片2张(复印件无效,背面写上姓名)。在广州考点初试的考生须提交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在武汉、南昌两考点初试的考生须在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 3. 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4.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艺术等专业术科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5]236号)的规定,考生须缴纳考试费:(1)初试:广东考点每专业125元/生,外省考点每专业160元/生;(2)复试每专业125元/生; 5. 凡取得我校合格证的考生,若在报名时暂时无法提供高考考生号,必须于2008年3月30日前以传真或特快专递形式,将姓名、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号、生源省份、报考专业(方向)和高考考生号提供给我校招生办公室,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六、单考考试形式和内容
1. 单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2008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根据考生术科单考成绩和报考条件、按招生计划数的四倍确定术科单考合格考生名单。我校将给每位术科单考合格考生发放合格证书,同时在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上公布合格考生名单。 2. 各专业录取: (1)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舞蹈学和艺术设计专业术科单考(或统考)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上线的考生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2)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术科单考合格且文化课上线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我校可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专业的分省招生计划 八、其他 1. 参加我校术科单考合格的考生在取得高考文化课成绩后,请即将文化课成绩单、高考志愿表传真(或快递)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2. 文化课考试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一招生考试的规定进行,我校不另行通知。 3. 学费10000元/年;宿费1700/年。如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4. 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交通指引详见http://zsb.gdufs.edu.cn/。 5. 本简章的解释权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 邮政编码:510420 联系电话:020—36204310(招生办)、39328095(新闻学院)、39328129(艺术学院) 传 真:020—36207054(招生办) 招生办网址:http://zsb.gdufs.edu.cn/
二OO八年一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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