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特长生 佛山市实验中学秉承“多元育人,多样成才”的办学理念,着力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上进行不断探索。为充分彰显我校艺术教育特色,推进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我校2024年面向全市招收美术、音乐、舞蹈特长生共78人。 招生计划(拟定) 根据我校招生需要,结合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今年将面向佛山市招收美术特长生68人,音乐特长生5人,舞蹈特长生5人。 报考资格 符合佛山市中考报考资格,且具有本市户籍或与本市户籍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招生及录取办法 01 凡报考我校美术、音乐、舞蹈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佛山市统一组织的术科考试。 02 为确保办学质量,设置美术、音乐、舞蹈特长生成绩最低控制线,其中文化科总分(含加分)最低控制线为全市艺术考生文化科平均分,术科分最低控制线使用市艺术特长生资格线。 03 招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按合成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的构成,文化科成绩占50%,术科成绩占50%。
美术计算公式为:合成总分=文化科成绩(含加分)×50%+术科成绩×3.7(术科总分为200分,换算系数为:740/200=3.7)×50%。
音乐、舞蹈计算公式为:合成总分=文化科成绩(含加分)×50%+术科成绩×7.4(术科总分为100分,换算系数为:740/100=7.4)×50%。
若换算后的合成总分出现小数位,则采用四舍五入计算成绩。若招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合成总分的分数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 找出优先者。
04 如果上述录取办法未能完成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将转为普通生进行录取。 联系电话 谭老师:0757-8533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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