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18 14:33 收藏 分享 邀请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初级中学毕业满3年且参加了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3.符合本通知附件所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相关户籍、学籍等管理要求;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相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省内院校专升本除外),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本通知附件所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相关户籍、学籍等管理要求的考生。

所有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兼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招、少年班、省内外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省外残障考生单招、五年一贯制、专升本等考生)均须参加高考报名并采集相关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者不得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的考试、考核及招生录取。

二、报考类别

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分为文史类、理工类和高职院校单考单招三大科类。报考艺术类或体育类的考生在选择文史类或理工类的同时,必须兼报艺术或体育类;所有报考文史类、理工类的考生可以参加我省2022年春季高职院校单考单招,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一考试;报考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科类的考生只允许参加2022年春季高职院校单考单招,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全国统一考试,提醒考生在报名时谨慎选择。

三、报名时间

(一)省内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参加艺术类考试的省外就读考生,报考省内外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省内普通高校专升本、省内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30日。

(二)省外就读的应、往届普通高中、中职学生毕业生报名工作须在2022年1月20日前完成。

四、报名地点

(一)西宁市城西区、城东区、城中区、城北区高中学校报名点负责具有本校学籍和西宁市以上四区户籍的应届生报名;其他高中学校报名点负责具有本校学籍和本校所在考区户籍的应届生报名。

(二)考区招办报名点负责具有本考区户籍的往届高中生、赴省外就读高中生、省内跨地区就读应届高中生、具有同等学力考生的报名工作,以及辖区内普通高校专升本、五年一贯制或“3+2”转段考生报名工作(由各高校招生办主动协调本辖区考区招办完成相关考生报名工作)

(三)报考省内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的应届中职生在就读学校报名,报考普通文史、理工的应、往届中职生在户籍所考区招办报名。参加2022年省内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的考生,在完成高考报名后,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于2022年3月7日—15日到报考的省内高职院校完成信息登记,按照院校规定的考试时间参加2022年春季省内高职院校单考单招。

五、报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分步骤实施,具体如下:

1.各报名点提前收取考生身份证件,使用“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和设备,统一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生成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初始密码,并及时分发给考生。

2.考生凭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初始密码,按照《青海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要求,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填报注意事项:1)准确填报报考科类,兼报艺术类或体育类必须选择报考文史或理工类2)报考资格类型、考生特征、贫困专项报考资格、思想品德考核意见由考区招办负责审核填写;(3)填报个人就读经历须详细、连贯、完整;(4)如实填写父母亲或监护人信息,不得有漏项和空白项。

3.进行考生照片和指纹信息采集,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于11月15日—25日到报名点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便于参加艺术类省级统考。其他考生报名时可暂不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只需向报名点提供身份证件,凭报名点生成的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初始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照片和指纹信息采集时间由报考点视当地疫情防控情况自行安排。

(二)网上缴费。考试报名费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网上完整填报个人报考信息并在正式提交前,通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等三种方式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文化课报名考试费为每生每科次23元,按5科次收取(综合科目按2科次收取);蒙文、藏汉双语考生加收1科次《蒙语文》或《藏语文》报名考试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费、外语专业口试费、高职院校单考单招考试费用由院校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三)审核确认。考生报名信息采集结束后,各考区招办打印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各考区应严格建立考生信息修改管理台账,并留存备查。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的《高考报名登记表》统一上交至考区招办,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之一,未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高考报名登记表》无效。各考区招办应会同报名点全面审核、校验考生各项信息,严格实行A、B岗制度,确保考生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类型、考生特征、贫困专项报考资格等所有报考信息的准确完整。12月3日前,各考区招办完成本考区考生信息的审核校验工作(省外就读高中生的信息审核须在2022年1月25日前完成)。

六、考生体检

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身体检查。体检工作由考区招办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在考区招办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并对考生体检结论的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工作应于2022年3月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考区招办自行合理安排。

体检工作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卫医政管便函〔2010〕76号)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报名考生体检工作考区招委应加强高考体检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选派责任心强、专业素质过硬的人员承担体检工作。要严格把握标准,严防弄虚作假,确保体检结论客观准确、真实有效。

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如无既往病史则填写“无”,不留空白)。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可逐级向县(区)、市(州)招办提出复检申请,仍不能做出明确结论的,由青海省人民医院进行终检。体检结论应及时反馈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4月10日前,各考区完成辖区考生体检表报送省招办汇总工作,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的体检信息不得再申请复检,禁止任何人员更改。

七、资格审查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高考报名考生资格审查的主体责任在市(州)、县(区)招委,招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严格落实审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考生户籍由公安户籍部门负责审查;考生民族成分更改的管理及审批由本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残疾考生提供的《残疾证》和申请合理便利服务由本地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审查。考区招办根据考生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确定考生在青报考资格。

(二)加强报考资格审查。对以下10种报考特征考生,应加强对考生所提供证明材料和有效证件的核查比对,防止资格条件造假,防范和打击“高考移民”。

1.核查户籍从省外迁入考生的限报资格。重点核查考生本人是否符合在青报考条件,报考时限是否严格执行以2022年6月1日(含)为计算截止时间的要求,是否存在把关不严、变通执行等情况,确保限报考生类型与考生报考资格条件完全一致。

2.核查赴省外就读考生资格。重点核查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亲或监护人是否为省外迁入户籍人员,是否符合赴省外就读的条件规定,对考生父母亲或监护人在省内有过户籍迁移的要求提供在青原始落户材料,省外集体办班的普通高中生要核查其全学段就读经历,小学、初中是否一直在省外就读,其父母亲或监护人户籍、工作单位等是否符合条件。审查省外就读中职毕业生报考资格时,考生须提供省外就读中职学校实际就读证明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

3.核查牧区照顾加分资格。重点核查考生父母亲或监护人是否在当地实际在职工作以及在当地连续工作时间是否达到规定的年限要求,考生本人是否一直连续在当地就读,有无在外就读情况,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须为加盖行政专用章的正式公函,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不得认定为享受牧区照顾加分条件。

4.核查符合“民考汉”加分资格。重点核查考生本人是否小学、初中、高中一直在规定的地区学校就读,有无在外实际就读情况,是否与当地汉族学生接受同类教育等。

5.核查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重点核查考生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对于此类考生应商有关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核查。

6.核查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资格。以上考生须由省政府外事办公室或省政府台湾办公室出具相关证明。

7.核查残疾考生、优先录取和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考生资格。认真汇总残疾考生报名信息(残疾证号、类别和等级),由本地残联对残疾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相关信息验证。其他优先录取和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本人提供,考区招办依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优先录取和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相关条件规定认真审核考生材料,对照审核情况选择相应的考生特征。

8.核查以同等学力报考考生资格。重点核查考生及其父母亲或监护人是否为出生后首次落户我省、且无省外迁移,初中毕业是否满3年(截止高考当年6月1日<含>),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所有科目考试。

9.核查中职学生报考资格。省内户籍、省内中职学校毕业的中职学生重点审核是否为正常年份毕业、实际就读情况,考生及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青户籍情况;省外户籍、省内中职学校毕业的中职学生重点审查考生及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青户籍(居住证)、实际就读情况;省内户籍、省外中职学校毕业的中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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