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是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副厅级事业单位,1999年由原省教委招生办公室、自学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自学考试中心四个职能机构合并而成,2001年正式组建运行,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各类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和高校招生录取以及社会考试。制订各类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研究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注册视听生考试,民办高校学历文凭考试,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全国各类学校计算机、外语等级考试及剑桥少儿英语考试和其它有关专业证书考试。 承担教育部和境外考试机构在省内组织的各项国际交流考试。 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委托的其它考试。 拟订自学考试政策法规、开考专业及课程设置计划。 管理自学考试的考籍和社会助学业务工作,核发单科合格证,颁发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承担国家统一命题之外的各类教育考试命题和国家、省有关部门委托的命题以及省际间的协作命题。 统筹管理并指导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考点建设和考风考纪建设。 处理各类教育统一考试中的偶发事件,依法查处考试中的违纪舞弊事件。 承担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工作。 管理开发招生考试、自学考试和其它有关社会考试的信息资源,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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